行車制動器的制動驅動機構是由若干種作用不同的元件所組成。
按其功能大體可分為力源發生裝置(如油泵、空氣壓縮機)、控制元件(如制動閥)、執行元件(如輪缸、制動氣室)和一些附屬元件(如濾清器、潤滑器、儲氣筒、防凍泵)等。
制動系統的驅動機構主要是通過汽車駕駛員的手腳來控制,使力源的力通過某種工作介質,將其傳遞給制動器并使制動器產生必要的制動力矩。
如載重汽車的制動驅動機構按照力源來分,也和一般汽車一樣,可分為人力驅動、動力驅動和伺服驅動等三類。
目前人力驅動,在載重汽車上多用于驅動中央制動器。
而行車制動、應急制動、部分駐車制動和排氣制動多采用由手、腳控制的動力驅動或伺服驅動機構。載重汽車制動驅動機構的主要形式是動力驅動。
全液壓式動力驅動(常壓式、常流式)機構已在車輛中有所發展和應用。